近日,因为山东非法运营贩卖疫苗事件,2013年的一篇妖魔化疫苗的旧文《疫苗之殇》 又开始在社交网络圈上广泛传播,进而号召人们抵制疫苗。却不知,这篇报道偏离事实、漏洞百出,早已被诸多业内人士严厉地批评。

“曾经学习优秀的李致康现在终日呆坐或者躺着,大小便都在床上解决”“梁嘉怡已经12 岁了,身体却依然只有五六岁孩子的大小,生活完全无法自理”“年前高晨翔就是在这个炕上打了疫苗,这一针让他的余生都只能在炕上度过”“拍完这张照片后不 到一个月,龚子崇便离开了人世”……

16幅照片,15个患者,其中两位已经离开人世。《南方都市报》的这组图片报道,将这一切归因于疫苗,断言他们都是“疫苗受害者”。

重新探讨这个话题,依然需要普及基本知识:

不合格疫苗导致的最严重问题有两种:

其一是疫苗已经失效而未被察觉,让接种者在无意识情况下暴露于相应疾病之下,这对于狂犬、破伤风之类疫苗来说,将可能产生严重后果;

其二是疫苗灭活不彻底(或减毒不到位),这相当于给接种者注射了相应病原体。无论是两年前的山西疫苗案还是本次南都的报道,均有一两个相对靠谱的案例,患者疑似因疫苗灭活或减毒不彻底而致病。

两种严重后果之外,无论疫苗合格与否,都还可能产生另一种不那么严重的问题,那就是引发人体过敏。

在此强调一个常识性结论:以成熟工艺正规生产的疫苗,没有高风险,属于极低风险的生物制品。

最后还得说说政府时常提到的“偶合效应”。

在此简单解释一下:某种疾病来临之前,患者刚好经历了与该种疾病原本毫无关联的某种因素(本文探讨的问题中,这一因素便是“疫苗接种”),是为“偶 合”。不仅仅是病因的寻找存在偶合,疾病治疗中也时常存在偶合——病人在痊愈之前碰巧接受了某种原本不对症的治疗。偶合现象成就了许多巫医,他们会因此而 幸运地被人们看成神医。对于偶合,有一个形象的比喻:偶合的两者,属于“鸡叫”与“天亮”之间的关系。

那么,为什么有关疫苗的偶合格外多?

这个问题很好解释:因为小孩子几乎都要接种疫苗,中国人对于疫苗又有一定的心理障碍(容易将疾病与之关联),同时媒体人也更愿意去发现它。反过来思 考,人总要生各种疾病,中国这么多人接种疫苗,没有那么多偶合事件反而不可想象。如果大家一视同仁去寻找,那么偶合现象发生在“吃饭”“喝水”之类因素的 案例将更多,只是人们一般视这些因素为“无风险”,不易将之与疾病相联系而已。

家校云课堂特聘专家、国家级青春健康教育骨干师资刘鹏老师提示大家:

面对一件事情的时候,首先需要进行的是事实判断。最近媒体报道的山东5.7亿非法疫苗案里:

1、出问题的是二类疫苗,不是一类疫苗。

2、是非法疫苗,不是有毒疫苗。

3、问题出在疫苗没有冷链保藏,造成疫苗可能失效。

这些是媒体报道的事实部分。由此而来来惩戒、追责,我都表示支持。财新记者郭现中2013年的旧稿,揭示的是另外一种事实:接种疫苗存在不良反应。 把这两种不同的事实拼接起来,是在试图操控公众的认知,强行在两件事情之间建立因果关系。于是,失效疫苗=会产生严重后果。公众产生恐慌。

山东疫苗事件的实质是:疫苗需要全过程冷链保存(冷藏),否则会失效,即无效注射。而《疫苗之殇》一文例举的都是由于疫苗极低概率的不良反应造成的儿童悲剧。两者之间不存在逻辑关系。

未按规定进行规范冷链存储、运输的疫苗可能产生如下影响:

一是接种的疫苗无法产生保护效果,即接种无效;

二是疫苗长时间处于非规范冷链存储和运输可能导致成分发生变化,接种后不良反应发生几率可能会增加。

如果正规疫苗未冷藏运输或过期,接种后最大的风险就是失效,即人接种后无法对相应疾病免疫。对于狂犬病、破伤风等致命传染病,接种无效疫苗后无法防 止感染,一旦感染就会危及生命。而对于甲肝、水痘等疾病,人在接种无效疫苗后会认为自身有抗体,而放松警惕,增加感染疾病的可能。

在此还必须给出一个大家很不愿意看到的、未来可能会出现的结果:

由于这些不负责任报道的流传,将加深人们对于疫苗的误解和恐惧,此类“偶合”事件因而将进一步增多,从而陷入一个恶性循环,影响中国儿童的疫苗接种率,让他们更多暴露于实实在在的危险之下——那时将可能出现真正的“疫苗之殇”。